华东理工大学地处繁华的国际大都市上海,原名华东化工学院,是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由交通大学(上海)、震旦大学(上海)、大同大学(上海)、东吴大学(苏州)、江南大学(无锡)等校的化工系合并组建成的全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院校。学校有71个硕士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26个二级博士授权点、15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5个博士后流动站。

一、研究生招生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药学硕士、艺术硕士和翻译硕士6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微博])和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码只能选择“12定向”)。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5.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6.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并在会计或财务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该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 我校会计硕士只招收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码只能选择“12定向”),原则上具有会计或财务从业经验。

7.报名参加金融(MF)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二、研究生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日期 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三、研究生复试

(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要求和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由导师与考生间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四)复试期间,所有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无法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学籍学历认证方法请见附件1。

(五)复试加试

1.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