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自1955年建校以来,经过6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全日制教育已经形成了信息背景浓郁、专业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的办学格局。学校现设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学院、软件学院、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现代邮政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光电信息学院、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民族教育学院、体育部等19个教学单位,以及网络技术、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感知技术与产业3个研究院,并设有研究生院。目前,学科专业已经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军事学、教育学、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涉及22个一级学科。

录取办法

1.我校以下理工类专业面向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浙江省考生除外)招生:电子信息类(信息通信)、电子信息类(电子工程)、计算机类、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邮政工程、邮政管理、信息安全、理科试验班类(信息与通信基础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

对于浙江省考生招生的专业及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电子信息类(信息通信)、电子信息类(电子工程)、计算机类、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理科试验班类(信息与通信基础科学),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商管理类,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

2.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上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不含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40分以内,经生源地省级招办批准后,由我校审核、录取。